1、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不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管頂內壁加?2m?計。
2、計算出的試驗水頭小于?10m?,但已超過上游檢查井井口時,試驗水頭應以上游檢查井井口高度為準。
3、試驗水頭達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段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恒定。滲水量的觀測時間不得小于?30min 。
式中?g?一實測滲水量[?L / ( min?·?m?)?〕?;
W一補水量(?L ) ;
T?―?實測滲水觀測時間(?min ) ;
L?―?試驗管段的長度(?m?)。
管道閉水試驗時,應進行外觀檢查,不得有漏水現象,且符合下列規定時,管道閉水試驗為合格:
⑴?實測滲水量小于或等于表規定的允許滲水量。
⑵?管道內徑大于表?9 . 3 . 5?規定時,實測滲水量應小于或等于按下式計算的允許滲水量。
⑶?異型截面管道的允許滲水量可按周長折算為圓形管道計。
⑷?化學建材管道的實測滲水量應小于或等于按下式計算的允許滲水量。
q= 0 . 0046D1式中?q一允許滲水量(m3/24h* km ) ;D1?―?管道內徑(?mm?)。
擴展資料
計算折合平均實測滲水量:
1、折合平均實測滲水量=實測滲水量×24小時×60分鐘。
2、實測滲水量=恒壓時間內補入的水量(L)/恒壓時間(min)/試驗段長度(m)。
3、閉水試驗:將水灌至規定的水位,開始記錄,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少于30分鐘,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4、試驗滲水量計算:滲水量試驗時間30分鐘時,每km管道每晝夜滲水量為Q=(48q)×(1000/L),式中Q-每km管道每d的滲水量;q-閉水管道30分鐘的滲水量;L-閉水管段長度。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排水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