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端區指以機場為中心、以約10公里的半徑范圍向上延伸成圓形空域。海洋空域是國際空域,范圍在海岸線83-185km以內,最遠不超過185km,從海平面以上600~1500米起向上延伸。大陸上空還可根據需要劃分為禁飛空域、限制空域和飛行訓練空域等。
保持空中飛行間隔是保障飛行安全的重要方法。由于飛機飛行速度差別很大,一般規定,在無雷達監視的情況下縱向間隔應在20~40公里之內。地面沿途如用雷達監視,縱向間隔可減到5~10公里,垂直間隔須保持300米。
橫向間隔指對面交錯或平行飛行,在5500米高度以下須保持15公里,在雷達監視時可減到6公里。在海洋上空,縱向間隔與橫向間隔可放寬到170~220公里。
擴展資料
機場附近進場和離場航線飛行比較復雜,或者一個或幾個鄰近機場全年總起降架次超過36,000架次,應當考慮設立終端或者進近管制區。
機場管制地帶的下限應當為地面或者水面,上限通常為終端(進近)管制區或者區域管制區的下限。如果機場管制地帶的上限需要高于終端(進近)管制區或者區域管制區的下限,或者機場管制地帶位于終端(進近)管制區或者區域管制區的水平范圍以外,則機場管制地帶的上限應當取某個飛行高度層為其值。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空中交通管制系統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民用航空使用空域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