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的臨時工是沒有編制的,正式工都應有編制。臨時工,一般是和勞務公司簽訂第三方合同,被勞務公司派遣到事業單位去進行工作。臨時招聘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的條件: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基本條件,主要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確定。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擴展資料:
事業單位編制崗位
1、管理崗位
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級以上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級以上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技術崗位
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規定執行。實行職業資格準入控制的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條件,應包括準入控制的要求。
3、工勤崗位
工勤技能崗位基本任職條件:
(1)一級、二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并分別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
(2)三級、四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并分別通過高級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
(3)學徒(培訓生)學習期滿和工人見習、試用期滿,通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核后,可確定為五級工勤技能崗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事業單位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