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積分落戶每年兩次,1-4一次,7-10 月一次,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選取落戶人數。
天津積分落戶,是天津市政府依據中央關于推進外來人口落戶要求和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狀況,安排外地人的落戶指標。每年兩次,1-4一次,7-10 月一次,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選取落戶人數。這項政策試行兩年,2014-2015兩年,共計到15年7月有15000多人積分落戶天津。
分指標共有4大類、12項指標,鼓勵年輕適用、穩定就業、穩定居所、較高文化程度和職業技能水平,以及對天津做出多年貢獻的人到天津落戶違反國家和天津計劃生育政策、積分期間因犯罪獲刑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實行一票否決。
擴展資料:
天津積分落戶流程:
1、申請單位在天津市居住證積分專欄注冊單位信息和申請人信息,同時完成積分分值自測;積分分值自測通過后,申請單位按照材料清單上傳申請人相關申請要件,確認后提交預審申請。
2、積分聯辦受理部門根據部門職責,自接到預審申請之日起,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預審,經審核需要補充或修改上傳資料的,申請人須在接到補件反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補件,逾期不再接受補件申請,預審結果將通過短信及時告知申請單位和申請人。
3、預審通過的申請人,在受理期內網上預約,并按預約的時間前往市政務服務中心積分窗口或濱海新區政務服務中心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天津積分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