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第七條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黨組織對預備黨員應當認真教育和考察。
預備黨員的義務同正式黨員一樣。預備黨員的權利,除了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也同正式黨員一樣。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的支部應當及時討論他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預備期,但不能超過一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或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他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第八條 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黨員領導干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第二十二條 黨組織應及時將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際工作鍛煉,對他們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四條 黨組織要通過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黨支部每季度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
預備黨員調動工作時,調出單位黨組織應將教育、考察的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調入單位黨組織。
第二十五東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黨支部應按時討論其能否轉為證試黨員。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正;不完全具備條件、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上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按期轉正,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必須經支部教會討論通過并報上級黨委批準。
第二十六條 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是: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支委會審查;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報上級黨委審批。
第二十七條 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在三個月內討論審批、審批結果應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要與本人談話,并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
擴展資料:
預備黨員轉正需要履行手續:
(1)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向所在黨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
(2)黨小組討論,提出意見;
(3)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
(4)支委會審查;
(5)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
(6)報上級黨委審批;
黨委討論審批后,將審批結果通知黨支部,黨支部要在黨員大會上宣布。支部書記要同新黨員進行一次認真的談話,提出新要求,鼓勵轉正黨員進一步嚴格要求自己,發揮先鋒作用,爭做優秀共產黨員;對延長預備期和被取消預備期黨員資格的,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正確引導他們,不要氣餒。
參考資料:共產黨員網-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