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石和礦物和礦產區別為:性質不同、結構不同、分類不同。
一、性質不同
1、礦石:指可從中提取有用組分或其本身具有某種可被利用的性能的礦物集合體。
2、礦物:指在各種地質作用中產生和發展著的,在一定地質和物理化學條件處于相對穩定的自然元素的單質和他們的化合物。
3、礦產:指一切埋藏在地下(或分布于地表的、或巖石風化的、或巖石沉積的)可供人類利用的天然礦物或巖石資源。
二、結構不同
1、礦石:是集合體,可以是固溶體。
2、礦物:礦物必須是均勻的固體,氣體和液體顯然都不屬于礦物。
3、礦產:礦產可以是固體、液體和氣體。
三、分類不同
1、礦石:可分為金屬礦物、非金屬礦物。
2、礦物:分為透明礦物(如石英)﹑半透明礦物(如辰砂)和不透明礦物(如磁鐵礦)。
3、礦產:礦產可分為金屬、非金屬、可燃有機等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