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立案決定書是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決定立案偵查時制作使用的決定類法律文書。受理通知書經審查認為審查手續齊備并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的,予以受理,確認申請日期、申請號。
2、通知書下發時間不同:受理通知書下發時間是3-6個月左右。立案通知書則不是。
3、措施不同:立案通知書標志著公安機關對某一犯罪事實已經立案,可以采取有關強制措施和偵察措施。受理通知書則要進行形式審查。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受理案件通知書是人民法院對民事、經濟或行政訴訟案件的起訴經審查決定受理后,通知原告法人或其他組織時使用的法律文書。受理案件通知書的作用:
1、表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訴后,經審查,原告的起訴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人民法院已經決定丸案審理該糾紛,表明民事或行政訴訟程序己經開始啟動。
2、明確告知原告在民事或行政訴訟活動中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應當履行的訴訟義務。
3、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中向原告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一務,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或遇有特殊情況的,也可以口頭告知原告的權利、義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受理通知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立案決定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立案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