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無工作人員也可辦理社保卡。
社會保障卡,是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于勞動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卡(IC卡)。面向城鎮從業人員、失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個人)卡,面向用人單位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用人單位)卡。
拓展資料:
社保卡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會保障卡)發行、應用和管理,維護持卡人的合法權益,提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障卡,是指面向社會公眾發行,主要應用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卡。
社會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益的電子憑證,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基本功能。
第三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管理全國社會保障卡發行和應用工作。省、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管理本地區社會保障卡發行和應用工作,其所屬的信息化綜合管理機構具體承擔社會保障卡發行和技術管理的有關事務。
第四條
社會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國通用”的原則進行建設。各地發行社會保障卡必須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采用全國統一的標準規范,保證在全國范圍內使用。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