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地點見下表:
申請材料:
1、交驗《居民戶口簿》(現場查驗原件)
2、申請換領、換發新證的,必須交回原證
3、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1份
擴展資料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流程與要求:
1、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填寫《人口信息核對表》,核對人口信息。
2、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3、人口信息有誤、需要更正:
①非審批項目憑提供的相關材料直接更正。
②審批項目(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憑提供的相關材料申請變更,按規定審批后予以更正;審批期間暫緩辦理身份證。
4、人口信息正確無誤,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5、申領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
6、30個工作日后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申請辦理加快證件的,10個工作日內由郵政快遞按指定地點投遞)。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
沈陽政務服務網-核發居民身份證 ? ?
中國沈陽-鐵西分局各派出所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