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習有關考試資料,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兩個科目。
根據申請條件,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均可申請相應語言和水平的考試。
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允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作的外國人和符合上述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的專業人員,也可以申請考試和登記。
考試會考哪些科目及內容:
1、在二級和三級翻譯測試中,有兩個科目:綜合翻譯能力和翻譯實踐。
2、口譯測試有兩個科目:綜合口譯能力和口譯實踐,二級口譯考試的口譯實踐科目分為“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類別。
考試選擇科目的注意事項:
1、二級口譯考試的報考者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口譯、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類別。
2、第二級口譯考生應參加綜合口譯能力和口譯實踐(口譯)兩個科目的考試,通過二級口譯考試并取得證書的,免去綜合口譯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踐(同聲傳譯)科目。
3、二級同聲傳譯考生應參加綜合口譯能力和口譯實踐(同聲傳譯)兩門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