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號碼編碼規則:公民身份號碼是特征組合碼,由十七位數字本體碼和一位數字或字符(X)校驗碼組成。排列順序從左至右依次為,六位地址碼,八位出生日期碼,三位順序碼和一位校驗碼。
6位地址碼中,前2位表示省、直轄市、自治區:
11-15 ?京、津、冀、晉、蒙
21-23 ?遼、吉、黑
31-37 ?滬、蘇、浙、皖、閩、贛、魯
41-46 ?豫、鄂、湘、粵、桂、瓊
50-54 ?渝、川、貴、云、藏
61-65 ?陜、甘、青、寧、新
后4位表示市、縣、區。
8位出生日期碼采用8位定長日期表示法:4位年、2位月、2位日。3位順序碼表示同一日出生的次序和性別,奇數代表男性,偶數代表女性。最后1位校驗碼用“0-9”和“X”表示。
校驗碼是通過數學計算得出來的。校驗碼計算公式:(12-∑(Ai×Wi)(mod 11))mod 11。i—表示身份證號碼從左至右的位置序號,取值1--17;Ai—表示第i位上的數字;Wi—表示第i位上的加權因子。加權因子計算公式:Wi=2^(i-1)(mod 11)校驗碼計算結果為“0--10”11個數字之一,其中“10”用“X”表示。
擴展資料:
身份證國家標準:18位身份證標準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于1999年7月1日實施的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中做了明確的規定。
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為GB11643-1989《社會保障號碼》的修訂版,其中指出將原標準名稱“社會保障號碼”更名為“公民身份號碼”,另外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從實施之日起代替GB11643-1989。
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分為5年、10年、20年、長期四種。16歲以下的,發給有效期為5年的居民身份證;16周歲至2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為10年的居民身份證;26周歲至4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為20年的居民身份證;46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