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醫保實時結算指的是在病人出院結算的時候,醫保報銷部分直接沖抵醫療費,個人只用支付醫保報銷后的個人應支付部分。超過1800才報銷指的是報銷的起付線為1800,醫保起付線內的費用不報銷,起付線外的費用按比例報銷。
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三十六條 在一個結算期內職工和退休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醫院等級和費用數額采取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按照以下比例分擔:
(一)在三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5%,職工支付15%;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支付10%;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職工支付5%。
(二)在二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7%,職工支付13%;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2%,職工支付8%;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
擴展資料
社保卡門診中醫保分兩個賬戶
個人賬戶:就是醫保卡內的錢,可以用來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統籌賬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員若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的條件,由統籌賬戶支付。
2、參加醫保的市民用社會保障卡辦理就醫、購藥、結算醫療費用及辦理醫療保險事務和用醫保專用(磁條)卡辦理是一樣的,參加醫保的市民原有所有的醫療保險待遇均不發生變化,市民仍按照各省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3、 在就醫的時候,向定點醫院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在結賬的時候,該個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或者現金支付,該醫保報銷的部分由醫保和醫院結算,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
4、用社會保障卡辦理醫療事務,參保市民個人賬戶中的剩余金額可以結轉使用,不會因使用了社會保障卡而過期作廢,醫保參保市民不會因為換卡而失去個人賬戶資金。
醫保卡的使用流程:
參保人在看病、掛號時就可出示社保卡,看病費用如果屬于醫保范圍內的費用直接在卡內扣除,并且每年會根據繳費金額的不同在參保人卡內注入資金(一般一年在500元人民幣左右),當參保人卡中的余額扣完后,就進入自付段,這時看病都是要自己付費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