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條件限制。
根據《天津市引進人才落戶實施辦法》第一條和第四條相關規定,普通高校畢業,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過40周歲;
具有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過45周歲;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年齡不受限制。學歷型人才,憑提供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辦理。中專大專學生不符合相關條件。
人才落戶新政,目的在于支持有意來津真正參與我市各項事業發展,愿意在津腳踏實地創新創業的人員,而不是借落戶之機,單純掛靠戶籍,或為子女獲得參加高考資格、買房炒房的各類其他人員。要合理界定引進的是否是我市真正所需的人員,確保杜絕 " 戶口空掛 "、" 暗度陳倉 " 等現象的發生,必須嚴格實行落檔才能落戶的規定。
《天津市引進人才落戶實施辦法》第二條第四款明確規定:" 無就業單位的來津人才,在中國北方人才市場人才集體戶落戶并存檔 "。具體辦理程序為:
1、 申請人到各區行政許可中心聯審窗口或北方人才市場指定窗口領取《委托存檔商調函》,并到各區行政許可中心聯審窗口提交落戶申報材料,聯審窗口預審合格的,出具引進人才落戶審批表(公安、人社、教育部門聯審人員簽字)。
2、申請人持《委托存檔商調函》和引進人才落戶審批表,回原籍提取本人檔案,到北方人才市場辦理存檔手續。北方人才市場核驗合格后,開具存檔證明。
3、申請人本人持存檔證明和引進人才落戶審批表到擬落戶區行政許可中心聯審窗口辦理準遷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中新天津生態城管理委員會-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審批辦關于印發天津市引進人才落戶實施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