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未做過修正,所以適用,面包車為非運營車輛,處罰是扣6分,罰款200元,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擴展資料:
面包車超載處罰案例:
2018年7月13日,銅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根據網友微博舉報,多部門聯動協作,成功查處了一輛超員面包車。
當日上午8時,交警支隊官方微博“@銅陵公安交警宣傳在線”收到一網友私信,稱在銅陵市銅都大道路段發現一輛皖G號牌面包車涉嫌超員,并配圖發送了超員面包車的相關信息。
收到網友舉報后,銅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立即通知路面警力攔截,但并未發現該車。隨后,指揮中心民警立刻對該車行駛軌跡進行分析研判。通過研判,民警發現該車每天早上從郊區大通鎮出發去往銅陵市區,晚上按原路返回大通。
指揮中心隨即指令交警支隊大橋大隊民警于當天下午在該車返回路線上設卡攔截。下午6時許,該車通過卡點,被民警攔下。民警發現該車核載7人,實際乘坐了10人,超員3人。
經查,該車每天早出晚歸,接送某企業員工上下班。今天為圖方便,駕駛員王某多帶了3個人,覺得應該不會被查到。在得知是網友舉報,交警設卡攔截查處后,王某在深感意外的同時,也表示下不為例,不能存有僥幸心理。
根據相關規定,民警對王某批評教育后,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手機人民網-網友微博舉報面包車超載 司機被罰200元記6分
參考資料來源:法律法規數據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附2011年修正本)
參考資料來源:法律法規數據庫-公安部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附2016年修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