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
根據《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一條 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二十天。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
第二十二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繼續享受下列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照顧。
(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就業以及就業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待。
(四)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擴展資料
根據《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下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一)發放避孕藥具和孕情環情監測;
(二)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三)輸卵(精)管結扎術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四)人工終止妊娠術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五)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診斷和治療。
前款所需經費,農村居民由各級財政核撥的計劃生育事業費按比例分擔;城鎮居民按規定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或者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社會保險或者不屬于社會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的,由所在單位支付或者在計劃生育事業費中支付。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給予獎勵:
(一)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地方或者單位;
(二)貫徹執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成績突出的工作人員;
(三)長期從事計劃生育手術無事故的技術人員;
(四)在節育技術、避孕藥具以及與計劃生育有關的生殖保健技術的科學研究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