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m。載重噸是指船舶允許裝載貨物的重量,分為總載重噸和凈載重噸。總載重噸是指在任意的吃水下,所能允許船舶裝載的最大重量,其數值等于船舶滿載排水量減去空船排水量。在不同的海區、不同鹽度、不同緯度和季節,總載重噸的數額并不一致。
3000噸級,滿載吃水4.8M以下,航速10節以上。
5000噸級,滿載吃水5.8M以下,航速10節以上。
擴展資料:
1、吃水d(m):系指船舶靜浮于水面時,在船長L中點處,由基線量至設計水線的垂直距離。
2、吃水d:在船中橫剖面內自基線量到設計水線的垂直距離。如果船有縱傾,則船首和船尾的吃水不同,分別稱為首吃水和尾吃水。首吃水與尾吃水的平均值稱為平均吃水。平均吃水與船中橫剖面內吃水近似相等。
3、泛指船體在水面以下的深度。
4、吃水d(m):泛指船舶龍骨線浸沒的深度。如無特殊說明,一般指平均吃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