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辦營業執照,以東莞為例:
成立登記程序
(一)到市社會組織管理局辦理名稱預先核準;
名稱預先核準時需提交下列材料:
1、舉辦者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預先核準審批表》。
(二)到市社會組織管理局辦理成立登記手續;
成立登記須提交以下材料:
1、登記申請書原件(舉辦者簽名);
2、《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申請表》原件(2103表,3份);
3、《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負責人登記表》原件(2106表,需到負責人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派出所蓋章,3份);
4、《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準表》原件(3份);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原件(6個月內有效);
6、租賃合同、房產證復印件;
7.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用A4紙復印,需正面在上,反面在下);
8、章程原件(需舉辦者簽名,3份);
(三)到相關部門辦理后置審批許可(消防部門、建設部門、衛生部門和社會事務局(辦)等)。
根據《關于印發<東莞市社會組織登記注冊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知》(東府辦[2012]191號)的相關規定,學生接送站取得東莞市民政局(東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后,需到鎮(街)消防、建設、衛生、社會事務局(辦)等部門辦理后置審批方可開展活動。
擴展資料
設立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的申請人要進行登記或備案,之后申請人分別到鎮(街、園區)消防部門、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不得開展經營活動。學生校外托管機構應當設置在安全區域內,不能與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同在一棟建筑內;
另外,學生校外托管機構應當具有與其服務相適應的相對獨立的場地和設施,并保證房屋、消防和監護安全。針對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管理者與工作人員,還要求體檢上崗,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在飲食方面要求實行分餐制,公示每周食譜,并建立食品留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參考資料來源:東莞陽光網-塘廈:學生接送站手續不全不得開展托管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東莞市民政局-學生接送站成立登記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