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水試驗也叫蓄水試驗,要放滿水,水要有足夠容積。 蓄水試驗的蓄水深度應不小于20mm,蓄水高度一般為30-40mm,蓄水時間不得低于24小時,移步樓下,觀察樓下樓頂有無漏水現象,無漏水現象視為合格。閉水試驗應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形成流水段實驗,在管道上游實驗完畢后,可往下游試驗段充水,倒段試驗以節(jié)約用水。依據《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50268-2008第9.1.9條:無壓管道的閉水試驗,條件允許時可一次試驗不超過5個連續(xù)井段。?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后,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試驗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上游實驗完畢后,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jié)約用水。試驗各階段說明如下: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游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浸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試驗管段灌滿水后,開始記錄。試驗水頭達規(guī)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道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恒定。滲水觀測時間不得小于30min;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guī)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實測滲水量q=W/(T*L),公式中:q——實測滲水量(L/(min*m));W——補水量(L);T——實測滲水觀測時間(min);L——試驗管段的長度(m);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閉水試驗工具為閉水試驗氣囊:采用優(yōu)質復合橡膠與高分子材料經高溫硫化工藝制成的一種彈性大、抗老化、耐磨性好、密封嚴密的管道閉水試驗的用橡膠產品,它可在不同管徑、不同平面和不同位置上快速阻斷水流,是地下管道進行輸排水和淤污治理的理想工具。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構筑物多為露天開敞式,由于溫度的變化,風力的影響及空氣的對流等因素的影響使池內水量蒸發(fā),水池面積越大,則由于蒸發(fā)造成水量損失越大,對于這一因素如果不加考慮,則勢必造成總滲水量數值偏大,導致錯判。所以,在測定水池水位下降的同時,必須對蒸發(fā)量的大小進行定量的測定。
擴展資料:
閉水試驗試驗條件:
對于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guī)程要求,必須在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筑)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游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huán)境。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閉水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