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統一穿制服的是13類人員,而非19個行業。13類人員如下:
1、人民武警察部隊在編干警。
2、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干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干警。
3、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干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
4、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干部。
5、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干警。
6、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
7、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
8、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干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干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干部(含執法干部)、船員。
9、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
10、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干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干部。
11、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干部。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干部。
13、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干部。
擴展資料: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人得著裝。公安機關和勞改勞教系統未著裝的在編干警,如工作需要臨時穿警服的,可發公用警服。已發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后新增人員需著公用警服的,要嚴格審批手續,只發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頂,大衣一件。
服裝面料和供應標準:除對外開放口岸檢查檢驗機構涉外工作人員和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武漢市公安局的交通警、外事警可繼續著毛滌混紡面料制服外,其他所有著裝人員一律穿化纖面料制服。供應品種公限外裝,不供內裝。公安干警的絨衣、絨褲、蚊帳、掛包等,相應取消。
自費比例:除著警服人員外,其他著裝人員自已負擔的工料費,由現在的10%至20%提高到30%。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關于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