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申請。符合條件學生填寫《援疆助學金內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學生申請表》,并提交身份證、學生證、在校證明、貧困證明、學費住宿費繳費證明等相關材料;
2、學院審查。輔導員對申請學生在校政治表現、享受助學金狀況、學費住宿費繳費情況進行核實,在《援疆助學金內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學生申請表》中指定欄中填寫相關內容,簽署學院意見后簽名蓋章;
3、學生處審核。學生處審查申請學生在校享受助學金狀況、政治表現、學費住宿費繳費情況,在《援疆助學金內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學生申請表》中指定欄中簽署學校意見后簽名蓋章,發放《內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學生學費住宿費繳費證明》;
4、學生提交材料。學生將相關材料郵寄當地教育部門申請援疆助學金。
2010年3月30日,全國對口支援新疆工作會議在北京閉幕。會議通過推動新一輪對口援助工作,傳達了中央政府加快新疆跨越式發展的信號。會議確認了北京,天津,上海,廣東,遼寧等深圳等19個省市承擔起支援新疆的任務。
根據會議精神,新疆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將建立有效的新疆全面援助機制,包括人才,技術,管理和資金。我們將以維護和改善民生為重點,著力幫助各族人民解決就業和教育問題。基本住房和民生問題,如住房和支持新疆特色產業的發展。
參考資料來源:華南師范大學-關于規范援疆助學金內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學生申請流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