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事有難易乎?為之,則難者亦易矣;不為,則難者亦難矣。"難與不難是相對的,把有關知識掌握牢固,并能靈活運用,踏踏實實學習去努力做就不難。
一、根據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21月1日實施)規定: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報考流程:
要有工作單位;
到安監局報名,參加培訓和考試;
考試合格后發《安全管理資格證》。
三、按國家要求(是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非從事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就不可以了。建議直接到安監局咨詢一下,有什么辦法可以參加考證。從事生產管理、公司經營(主要負責人和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職位,就可以去參加培訓,考試合格后可以獲得這個資格證書。
四、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的安全監察部門,都有下屬的專門培訓機構,報名后,根據你的管理性質,會安排專門的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后,頒發資格證書,你就有相應的安全管理工作資格了。根據管理的范圍不同,有的比上述級別低的安全監察部門也獲得授權,可以培訓、考試、頒發相應級別的證書,要根據你的實際管理性質、范圍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