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中國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行政級別為正部級(其理事會主任為正部級)。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主要負責研究制訂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系,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代表中國合作社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各項活動;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擴展資料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職能和任務是:
(一)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合作經濟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服務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的改革發展;
(二)承擔國務院和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任務,按照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經營、儲備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承擔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的公共服務;
(三)推進供銷合作社法治建設,推動和參與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
(四)向國務院和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合作社的意見與訴求,維護其合法權益;
(五)指導供銷合作社構建聯合社機關主導的行業指導體系和社有企業支撐的經營服務體系,形成社企分開、上下貫通、整體協調運轉的雙線運行機制;
(六)指導供銷合作社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協調成員社關系,增強聯合社的服務功能,完善基層社管理制度,發展農民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和消費、金融、土地流轉等新型合作經濟組織以及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健全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密切同農民的聯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