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產權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權時起算的,簡單來講,是從開發商拿地當日計算的,在你的土地使用權證上是有有土地使用權的到期時間,并不是從你的購房之日開始。
拓展資料:
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參開資料:百度百科 ?70年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