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資料頁
以97-2版普通護照為例,在護照的資料頁中,左側為護照持有者的照片,照片下有一小條形碼,資料頁下方為含有可機讀識別碼的護照機讀區。護照主要資料有一層防偽膜,防偽膜中有天安門和五星圖案,照片上還有CHINA字樣和牡丹的激光防偽圖案,機讀區上有“中國·CHINA”的激光防偽文字。
2、護照聲明
護照通常都包含簽發國的聲明,向其它所有國家表明持有人為該國公民身份,并且請求允許其過境,同時享有國際法所規定的待遇。中國護照里的聲明先用中文寫出,接著用英文表述。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內的聲明如下:
普通護照內首頁均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請各國軍政機關對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協助。”
3、備注頁簽證頁
從第二頁到第六頁為備注頁,第七頁到第四十八頁為簽證頁。每一頁紙均有長城水印及“中國CHINA”的安全線。每一頁下的花紋有微型文字護照及其組成空心的頁碼,第二十四頁之前每偶數頁、第二十五頁后每奇數頁下面印有紅色的護照號碼。
其中在第三頁右三分之一處印有與資料頁不一樣的可機讀識別碼,并在右上角印有藍色的小張護照照片,用防偽膜保護。
4、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在護照的封三頁,和人民幣一樣亦是使用雕版印刷,內容全文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注意事項
①、本護照為重要身份證件,持照人應妥為保存、使用,不得涂改、轉讓、故意損毀。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非法扣押。
②、本護照的簽發、換發、補發和加注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或公安部委托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辦理。
③、本護照遺失或被盜,在國內應立即向當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告;在國外應立即向當地或附近的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報告。
④、短期出國的公民在國外發生護照遺失、被盜等情形,應向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此頁最底為持照人簽名處。
擴展資料:
全國公安機關于2012年5月15日起統一啟用簽發電子普通護照。已啟用的電子護照,防偽性能有了根本性提高,辦理程序上新增指紋采集等內容。
特點:
電子普通護照是在傳統本式普通護照中嵌入電子芯片,并在芯片中存儲持照人個人基本資料、面像、指紋等生物特征的新型本式證件。電子普通護照的簽發啟用,標志著我國公民的國際旅行證件已邁入全數字化的新時代。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