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的規定要求,學員取得《機動車駕駛技能準考證明》后,必須在取得《準考證明》10天后才能預約樁考。
30天后才能預約路考。要想取得新的駕駛證,從報名、車管所受理、法規培訓、法規考試、核發《機動車駕駛技能準考證明》、上車培訓到預約樁考、路考,再到領取新的駕駛證,正常情況下也需要一個半月到兩個月左右。
擴展資料:
牌證管理崗職責:
1、管理計算機自動選牌系統,及時添加機動車號牌。
2、核發號牌。
3、受理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行駛證、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4、制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以下簡稱行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以下簡稱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志。
5、核發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志。
6、回收、銷毀廢舊牌證。
7、保管好業務印章、機動車號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防偽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車輛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