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買賣中,購買的一方需要交契稅。
車位屬于非住宅,過戶時買方要繳納契稅3%,交易服務費5元每平米。
賣方按規定需要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差額的5.6%),個人所得稅(差額的20%),土地增值稅(差額的30%),印花稅(全額的萬分之五),交易服務費5元每平米。
車位屬于非住宅,過戶時買方要繳納契稅3%,交易服務費5元每平米。
賣方按規定需要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差額的5.6%),個人所得稅(差額的20%),土地增值稅(差額的30%),印花稅(全額的萬分之五),交易服務費5元每平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契稅的計稅依據(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因此,贈與房產的領受人是需要全額繳納契稅的。
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通知》 [國稅發(2006)144號] 中第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對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
參考資料:契稅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