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機動車違章記錄如果未處理完,將不能參加年檢,即使通過車輛外檢,交管部門也不會核發檢驗合格證明,汽車有違章記錄按照規定處理完后可以年檢。
交通違章記錄未處理將影響年檢的通過,請在年檢前查詢交通違章記錄,如有違規請盡快繳交罰款。交通違章罰款的繳交,可到銀行辦理交通違章代繳業務即可。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在申請車輛年檢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擴展資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后買賣。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公安、質監等政府部門不得開辦車檢機構,已開辦的,9月底前必須徹底脫鉤;自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不得指定檢驗機構,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車輛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