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政府負責扶貧工作的常設機構。
常設機關是為完成永久性和常規性的行政任務而設置的機關。其在設置時含有永久設置的意思,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一般來說,多數機關都是常設機關。常設機關的內部機構和工作任務比較固定,其他方面也較少變動。
扶貧辦簡介:
扶貧辦是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簡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國務院的議事協調機構“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部門,副部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是國務院的議事協調機構,成立于1986年5月16日,當時稱國務院貧困地區經濟開發領導小組,1993年12月28日改用現名。
扶貧辦職能:
1、研究擬定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2、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協調組織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扶貧工作和東部發達地區支持西部貧困地區的扶貧協作工作;
3、擬定農村貧困人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扶持標準,研究提出確定和撤消重點縣的意見;
4、組織對扶貧開發情況進行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扶貧系統的統計監測工作;
5、協調擬定中央扶貧資金分配方案,指導、檢查和監督扶貧資金的使用,指導跨省區重點扶貧項目;
6、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宣傳工作;
7、負責有關扶貧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8、承擔全國貧困地區干部扶貧開發培訓工作;
9、承辦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