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地就是用于機動,不同于承包土地。
如果村里是將別人承包的土地調整給你承包,需要三分之二的村民或者代表開會同意。
如果該村民拒絕將機動地交出,你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承包合同中約定不得調整的,按照其約定。
第二十八條下列土地應當用于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
(一)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二)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拓展資料:
機動地是
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時,有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以后可能進行的調整而預先留出的土地。但在延長土地承包期的過程中,一些地方為了增加鄉、村集體收入,隨意擴大“機動地”的比例,損害了農民群眾的利益。因此,對預留“機動地”必須嚴格控制。
2003年3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法律實施前未留“機動地”的地方,實施后不得再留機動地。今后解決人地關系的矛盾,可按“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在農戶之間進行個別調整。目前已留有“機動地”的地方,必須將“機動地”嚴格控制在耕地總面積5%的限額之內,并嚴格用于解決人地矛盾,超過的部分應按公平合理的原則分包到戶。不足5%的,不得再增加機動地。
參考鏈接:機動地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