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隊滅火不收費。
因為它的所有費用都是由國家財政撥款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承擔的。同時,出警滅火救援是消防隊的法定職責,法律規定不得向發生火災的單位或個人收取任何費用(罰款和罰金除外)。
《消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撲救火災和應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燃料、滅火劑、設備、器材等。參加其他單位火災撲救的專職單位消防隊、志愿消防隊損失的,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第五十條因參加滅火和搶險救援負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和撫恤。
同時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謊報火警、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