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師的相關工作包括:
1.婚前和婚內財產的公正;
2.提供法律咨詢,分析解除婚姻的利弊;
3.起草離婚協議、子女撫養協議、財產分割協議;
4.調查收集相關訴訟證據;
5.參加法庭辯論;
6.申請代為執行;
7.代理國內外離婚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委派,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律師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律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