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提前一個月通知不續簽的,此時是有賠償金的。
用人單位符合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未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如果提前30天通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沒有補償。不續簽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嗎?不續簽勞動合同,不用給員工提前一個月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破產要不要支付員工賠償金?
據說律師公司破產,一般不需要給員工賠償。但如果其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支付標準是,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公司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經濟賠償和賠償金不能同時主張嗎?
律師一般不能同時主張經濟補償和賠償。經濟補償是指單位或者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符合法定條件時,單位需要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補償已經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