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見義勇為行為造成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但這種豁免并非不可避免。這里的見義勇為行動不需要承擔責任。根據民法規定,造成被救助人損害的應當是自愿緊急救助,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因此,見義勇為行為必須是在緊急情況下實施的,不是救助人故意造成的。符合上述情形,給受助人造成損害的,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第183條。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使侵權人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賠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百八十四條因自愿緊急救助行為給被救助人造成損害的,救助方不承擔民事責任。https://att.110ask.com/bd/top1/2021/02/1pf9rvkjhlnqu.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