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買了貨車不需要辦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但需要辦理車輛營運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這是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利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
車輛營運證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的合法憑證,如果車輛沒有營運證,那么就是無證經營,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黑車”。
根據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車輛應當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應當依據該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該車輛予以暫扣;
并根據該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值得注意的是,該條例規定的車輛營運證與目前使用的《道路運輸證》名稱不同,但其性質和作用是一樣的,其制式、配發、使用、監管除了應當遵守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外,其他可以繼續沿用《道路運輸證》的有關制度。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車輛營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