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一定的風險。
因為營業執照是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不排除被他人利用進行違法活動。因為我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對于營業執照并沒有否定復印件的效力,根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對于以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并經登記機關受理的,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第二十二條 登記機關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應當發給申請人準予個體工商戶登記通知書,并在10日內發給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發給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登記駁回通知書。
由此可見,對他人將營業執照復印件用于其他活動的,登記機關存在受理的可能,則進一步會損害當事人的權利。
如:
1.被利用進行企業合同的虛假簽訂。
2.可能會被法律意識淡薄的人用作生產單位房屋的抵押。
3.營業執照上的信息有可能會被他人濫用,損害營業執照主體的利益。
但是,公司證件的復印件只要確保給出的時候能夠有證明再次復印無效的說明,風險系數會很小。證明再次復印無效,可以采用以下兩種方式之一:
1.復印件上加蓋公章。一般接收公司證書復印件的事業單位都會要求企業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用來確保證件復印件的有效性。
2.在復印件的空白處添加“再次復印無效”,或者在復印件的空白處寫上“僅用于辦理***使用”能有效防止再次復印。
擴展資料:
營業執照正本與副本的區別:
營業執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實質上是沒有區別的。
如果講區別,那僅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須懸掛”在經營場所的明顯處,否則你可能因未懸掛執照而受到處罰;副本一般用于外出辦理業務用的,比如: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簽訂合同等等。
參考資料來源:營業執照_百度百科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警察網——關于修改《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