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時進入待轉道應該算闖紅燈。
1、根據闖紅燈的規則來看,當前方的交通信號燈是紅燈時,車輛沒有在停止線內停車而繼續通行的,就會被拍照取證。
2、再結合待轉區的規則來看,當左轉紅燈直行是綠燈時,相對方向的橫向道路是紅燈,如果左轉紅燈直行也是紅燈時,那么相對方向的橫向道路就是綠燈,所以此時車輛如果進入待轉車道,就很有可能會和相對方向的橫向道路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所以直行紅燈時是不能進入左轉待轉區的,如果進入了算闖紅燈。
自從2013年新交通法頒布后交通規則變得非常嚴厲,新規規定,2013年1月1日闖紅燈由原來的罰款200元扣3分改為罰款200元扣6分。有許多地方被電子眼拍到只罰款200元,而不扣分。 闖黃燈盡管不處理,但是也盡量不要闖。
新交規中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但并非所有情況駕駛員都會被扣掉6分。若出現直行道左轉等路口違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違反禁令標志”記3分。同時被攝像頭記錄下來的闖紅燈行為只進行200元罰款,不計分。
擴展資料: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