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坐飛機,因為: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具體申領程序是:
1、具備《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條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要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標準同居民身份證),交納證件工本費。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2、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信息核準后報送縣(市)公安局或設區的公安分局審核簽發,并負責制作證件;
3、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后的三日內將證件發給申領人。(四)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擴展資料:
身份證的種類:
1、臨時身份證: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16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應當申領居民身份證而尚未領到證件的,居民身份證丟失、損毀尚未補領到證件的,可以根據需要申領臨時身份證;
2、網絡身份證:
網絡身份證是互聯網絡信息世界中標識用戶身份的工具,用于在網絡通訊中識別通訊各方的身份及表明身份或某種資格。其與現實中的身份證一樣是受法律保護的,相關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和《電子簽名法》等;
3、一代身份證: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明確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一代證;
4、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是由多層聚酯材料復合而成的單頁卡式證件,采用非接觸式IC卡技術制作,具備視讀和機讀兩種功能,證件尺寸與信用卡基本一致。證件正面印有國徽、證件名稱、長城圖案、簽發機關和有效期以及彩虹扭索花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