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primary protected area of drinking watersource
指以取水口(井)為中心,為防止人為活動對取水口的直接污染,確保取水口水質安全而劃定需加以嚴格限制的核心區域。
2、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secondary protected area of drinking watersource
指在一級保護區之外,為防止污染源對飲用水水源水質的直接影響,保證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水質而劃定,需加以嚴格控制的重點區域。
3、 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quasi protected area of drinking watersource
指依據需要,在二級保護區外,為涵養水源、控制污染源對飲用水水源水質的間接影響,保證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水質而劃定,需開展生態保護和實施水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區域。
擴展資料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 338-2018)規定了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基本方法、定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圖件制作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文件編制的技術要求。是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T 338-2007)的修訂。本標準首次發布于2007年。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為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包括一定范圍的水域和陸域,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指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周圍的地表區域。
確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的技術指標,應考慮以下因素:水源地的地理位置、水文、氣象、地質特征、水動力特性、水域污染類型、污染特征、污染源分布、排水區分布、水源地規模、水量需求、社會經濟發展規模和環境管理水平等。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設置應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水污染防治規劃;跨地區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設置應納入有關流域、區域、城市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水污染防治規劃。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官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