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醫院住院需要病人出示身份證,(未成年人同時要提供戶口簿、監護人身份證)。
辦理住院登記手續應提供以下資料:
1、門(急)診醫師開具的住院證及相關檢查報告單;
2、參保人員本人醫療保險證、IC卡;
3、參保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
對需緊急搶救的危、急、重病參保患者,無論定點與否,應本著先搶救治療的原則,3天之內持相關資料到經辦機構服務大廳補辦入院登記手續。參保職工在本地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應將個人醫保證、IC卡交醫院醫保科,以便進行身份核對并記帳。
持卡住院職工其醫療費在38000元以內的由醫院墊付(個人承擔部分由個人自付),38000元以上的則由參保人員先行墊付,出院后由大病基金按規定比例給予支付。
城鎮職工和退休人員: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和出差、休假的在職職工因病需住院的,應選擇當地的定點醫院,并及時同單位聯系,到經辦機構服務大廳登記。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這條規定的核心精神是:“
職工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條規定的富有彈性的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而恰恰由于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群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深圳7家醫院10月起試點實名預約 看病要帶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