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居住的北京、上海、天津、江蘇、湖北、福建、遼寧、黑龍江、吉林和浙江10省(直轄市)戶籍居民,可以在深圳市辦理有效期屆滿換領、損壞換領、丟失補領身份證三種業務。
辦理條件:適用于在深圳市居住登記或參加社會保險半年以上(申領時,已在深圳市連續居住登記時間滿6個月或近一年內已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6個月),或在深圳市小學、中學、全日制大學在讀的上述10省(直轄市)的戶籍居民。
公明路的公安部門信息:
地址: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田寮社區松白路3083號;
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周六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6:30;
注:法定節假日、調休除外。
擴展資料:
以下情形不的異地身份證申請不予受理,申請人需回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
1.?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或距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時間超過三個月,無正當換領理由;
2.?申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與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登記不一致,或人口信息系統中二代居民身份證歷史圖像相差較大的、原籍圖像信息準確性無法確定的;
3.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人口信息系統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圖像、本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相片、現場人像不一致,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證的;
4.申請人戶籍被原籍鎖定、凍結或被本市限制的,或屬在逃人員,或有不良信用記錄。
參考資料:異地身份證辦理-深圳市公安局
派出所聯系電話及詳細地址-深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