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經辦理好了居住證就能夠申請車牌搖號。但是還有其他條件: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戶籍人員;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且近兩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4)駐杭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5)持有效身份證明并在本市連續居住兩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臺地區居民、華僑和外國人。
2、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3、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車在本市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登記為“達到報廢標準”“被盜搶”狀態。登記為“被盜搶”狀態的,被盜搶行為須在公安機關立案滿1年。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且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擴展資料:
1、指標申請:
(1)單位和個人需要取得指標的,應當向市調控辦提出申請。
(2)單位和個人申請增量指標或更新指標,可以通過指定網站辦理;不能上網辦理或按照規定應當現場確認的,到服務窗口辦理。單位和個人申請其他指標,應當到服務窗口辦理。
(3)申請信息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當及時登錄指定網站或到服務窗口進行變更。
2、增量指標管理:
(1)增量指標以搖號和競價方式配置。增量指標以12個月為一個配置周期,每個周期的配置額度為8萬個,額度按月分配。
(2)增量指標按照比例配置。每個配置周期內,以搖號方式配置的指標占80%,以競價方式配置的指標占20%;個人指標占88%,單位指標占12%。
(3)增量指標的配置額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調整的,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改、建設、公安、環保等相關部門,根據小客車需求量、環境承載能力、道路交通狀況制訂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3、申請增量指標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提出申請,獲得申請編碼;
(2)資格審核通過后,確認申請編碼為有效編碼;
(3)憑有效編碼,參加指標搖號或者競價。
參考資料來源: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 ?-總量調控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