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攤面積是指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簡稱,它與套內建筑面積之和構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即公攤面積為:
1、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電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筑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
2、每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為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擴展資料:
房屋分攤面積面積計算:
(1)房地產面積的測算,均指水平投影面積的測算。
(2)各類面積的測算,必須獨立測算兩次,其較差應在規定的限差以內,取中數作為最后結果。
(3)邊長以m為單位,取至0.01m;面積以m2為單位,取至0.01m2。
(4)量距應使用經鑒定合格的卷尺或能達到相應精度的儀器或工具。
(5)樓層高度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房地產面積測算的方法:面積測算的方法有很多,根據面積測算數據資料的來源,可分為解析法和圖解法兩大類。房地產面積的測算,主要采用解析法,房屋面積一般采用幾何圖形法量算,用地面積大多采用界址點坐標法測算,也可以用圖解法測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屋公攤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