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準備工作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托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并制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并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二、行政審批部分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4、規劃報建圖審查;
5、施工報建;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三、房地產項目權屬初始登記階段?
1、由房管局核準新建商品房所有權初始(大產權證)登記。
2、開發商應提交材料:
(1)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
(3)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許可證;
(7)房屋竣工驗收資料
(8)房屋測繪成果;
(9)根據有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幾個階段,需增加或減少的相關事項及時限,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會有不同的差異。各個程序的辦理時間,絕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內。
擴展資料
合作注意
1、要明確合作各方的開發資質或取得資質的相應責任;
2、約定先合伙或合作、后成立項目公司的方式,其承擔民事責任方式先后不同;要明確先后的權利義務關系及辦理相應手續的責任主體;
3、組成項目公司合作開發的,要明確注冊資本投入方式以及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差異的處理對策及相應的責任;
4、以土地使用權入股組成項目公司的,土地使用權須作評估;
5、以籌建處或其它名義合作開發的,須使之成為能獨立承擔權利義務的其它經濟組織,并明確合作籌建各方的權利義務;
6、合作開發一方以土地使用權作為合作投資的,應辦理土地使用人和使用性質的變更登記手續,并明確有關費用的承擔方式和責任人;
7、一個地塊上合作開發涉及幾個性質不同的項目,應分別立項、分別進行審批并辦理不同的證照;
8、合作開發各方的投資回報的方式,應按是否以開發項目的房屋為標的分別規定權利義務,投資回報系約定分房的,應明確房屋分配的具體辦法;投資回報系分配利潤的,應約定利潤的計取方式;
9、合作開發合同應約定建筑面積增加時的政府批準手續和增加面積的成本,增加分擔及面積分配方式;
10、合作開發合同由于需辦理相關手續,往往效力待定,合作合同應具體約定一旦合同被確認無效或不生效時的具體處理方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地產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