醇基燃料銷售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危險品生產許可證,危險品銷售許可證,倉儲證等。還有車輛運輸許可證。場地要達到消防要求。
現在國家很重視新能源的發展,有的地方是政府推廣發展的,醇基燃料的安全性,經濟性和操作性均優于液化氣,未來也是趨勢。
醇基燃料在我們國家已經不算是一個新面孔了,早在八十年代科學院就有醇基燃料的研發立項。而且在1997年國家就已經出臺了醇基燃料國家標準《醇基液體燃料》(GB16663-1996)。
但是20年過去了,國家一直沒有對標準進行革新。當時主要用于廚具。根據國家標準委員會有關規定,國標一般3~5年必須全面修訂。因此,應用于鍋爐的醇基燃料標準應盡快出臺。
據悉,中國醇醚燃料標準技術專委會已將此列入計劃,將組織多家規模企業參與新標準制訂,近期向國家能源局審報,建立鍋爐專用、汽車用、船舶專用醇基清潔燃料的國標系列。
隨著新技術的不斷突破發展,醇基燃料應該迎來一個更好的發展環境。但是由于國情因素和社會因素,新的國家標準的遲遲難定,讓很多行業人和外行人對醇基燃料的合法性產生了一定的質疑。
在這里我想說明一點,在辦理醇基燃料相關證件的時候,一定要申報“醇基液體燃料”作為產品名稱,畢竟醇基液體燃料是96年國家標準出臺的定名稱呼,這一點不要忽略。
很多已經開始做醇基燃料的行業人都知道,全國大部分地區的職能部門,都把醇基燃料定義為微信化學品,公安,消防,安監一通亂查,說白了還是要錢。
其實按照危化品國家標準定義,醇基燃料閃點在60度以上,就不算是危險化學品,這就是為什么醇基燃料沒有在國家危化品名錄出現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