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以內,依據護士條例第七條規定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注冊申請的除了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外還應當在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
另依據護士條例第八條規定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應當向擬執業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收到申請的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準予注冊,并發給護士執業證書。
擴展資料:
申請護士職業注冊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3、通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4、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5、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6、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護士條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護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