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維新時期,維新派在上海創(chuàng)辦的影響較大的報刊是《時務報》。
《時務報》是維新運動時期著名的維新派報紙,是當時維新派最重要的、影響最大的機關報。1896年8月9日在上海創(chuàng)刊。黃遵憲、汪康年、梁啟超創(chuàng)辦。
旬刊,連史紙、石印。梁啟超主筆,汪康年總經(jīng)理,是中國人辦的第一個雜志。翌年,梁啟超去湖南,仍遙領該刊。由于張之洞橫加干預,汪康年總理管起主筆,汪梁之間矛盾激化,梁啟超憤而辭職,自第55期后再無梁文,排式也與前不同。
1898年7月底,光緒帝詔改《時務報》為官報,汪康年拒不遵命,1898年8月8日???,共出69期。同年8月17日汪康年將報名改為《昌言報》出版。
擴展資料:
《時務報》創(chuàng)辦過程:
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二月,京、滬強學會相繼停辦后,離滬返粵的康有為主張在上海辦一報紙以繼續(xù)宣傳變法思想。這時其好友黃遵憲正閑職在滬,他完全贊成康有為的主張。即與從湘來護的汪康年商議辦報一事。汪康年贊成并決定請梁啟超參加。四月,梁啟超應約來滬。
三人商議后,決定將存在汪康年那里的強學會余款及變賣強學會房產(chǎn)器物的資款共計白銀一千二百兩和黃遵憲本人自捐的銀元一千元,以及過去盛宣懷捐的銀五百兩,鄒凌瀚捐的銀元五百元,黃愛榮、秒竹石各捐的銀元一百元,作為辦報資金。然后又買了上海福州路福建路口的一處房子為館址。
經(jīng)商議決定報名為(時務報》。先由梁啟超草擬了辦報章程三十條,然后由黃遵憲修改后定稿。隨后,黃遵憲委托日本駐上海總領事代請訂立合同,批準了出版手段。規(guī)定該報為句刊。十日一期,每期三萬字。冊訂,第一冊二十余頁,以石板連史紙上。
此報分“論說”、“論折”、“京外近事”、“域外報譯”諸欄,而域外報譯”幾乎占全冊的二分之一,另附有各地學規(guī)、章程等。
報館總理為汪康年,主筆為梁啟超麥夢華、徐勤、歐架甲、章炳等先后為之撰述。此外,還請張坤德、郭家、日本人古城頁吉分別任英、法、日文報紙譯事。聘黃春芳為理事,吳為坐辦。待一切準備就緒后,光緒二十二年七月初一(189%年8月9日)《時務報)第一期出版。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時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