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時申請,但配置結果不能同時。
依據:
《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變更增量指標配置方式的,需要重新申請。 單位和個人在同一期內,只能選擇參加一種增量指標配置方式。
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同時申請參加搖號和拍賣,但不能同時以兩種方式取得配置指標。
競拍成交后,同時申請搖號登記的,其搖號登記自動取消。搖號成功的,自動取消競拍資格。
擴展資料:
廣州車牌搖號條件:
1、申請須戶籍或持效居住證滿三(含)且連續五(含)廣州繳納社保險所稅。
2、名下沒有廣州登記的客車。
3、持效機車駕駛證。
廣州車牌搖號登陸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報名。
每月8號截止申請當月搖號資格,每月的25號發布審核通過的名單。每月的27號早上9點開始搖號,當天可以查詢自己是否拿到牌照。
參考資料:人民網-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試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