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居住證不能異地辦理身份證。
證件辦理(以貴州為例): ?持有居民身份證或戶口薄,同時出具下列相關證明材料之一的,可以在貴州省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試點窗口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業務:
1、《貴州省居住證》;
2、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持有工商執照,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
3、持有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材料的;
4、實際居住在本地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或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的。
擴展資料:
辦證申請手續:
1、公民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省內異地換領、補領的,本人自愿到受理點提出申請,申領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由辦證本人核對機讀、視讀、指紋信息簽字確認領取證件。
2、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和照相回執單。
3、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居住證或其它證明材料)和照相回執單,換領證件的,須上繳原居民身份證(不能上繳舊證的,寫出書面說明存檔)。
4、核對《貴州省居民身份證省內異地申領登記表》,現場核對證件的機讀信息、視讀信息和指紋信息無誤后簽字確認。
參考資料來源: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身份證異地辦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