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托運。
禁止乘機旅客隨身攜帶或者托運的物品包括:
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軍用槍、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
2、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發令槍等。
3、其他槍支:樣品槍、道具槍等。
4、軍械、警械:警棍、軍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國家禁止的槍支、械具: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電擊器、防衛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擴展資料;
不能托運的物品?
1、貴重物品
比如手表、戒指、項鏈、筆記本電腦、iPad、照相機等等都最好不要放在托運行李里面,?如果行李不慎丟失,你將要承擔很大一筆損失?,還有昂貴的伴手禮等物品,它也應該放在隨身行李中,和你一起平安到達目的地。
2、充電寶、鋰電池等
值得注意的是,?充電寶和鋰電池也都是不可以托運的東西?,一定要提前裝到你的隨身行李里。不然的話,你將會在機場托運行李時,眾目睽睽之下奮力的折騰你龐大的行李箱。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