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h.D,指哲學博士學位,現泛指學術研究型博士學位,源自拉丁語Philosophic Doctor。所謂哲學博士,是指擁有人對其知識范疇的理論、內容及發展等都具有相當的認識,能獨立進行研究,并在該范疇內對學術界有所建樹。因此,哲學博士基本上可以授予任何學科的博士畢業生。
改革開放后,我國逐漸興起的“專業學位”博士的稱呼并沒有照搬西方,一般不稱作PhD,而是每個專業各有其簡稱。Ph.D是指學術研究型的博士。
2、醫學內容極多極廣沒有一種綜合的醫學博士學位,醫學學位是分科分主修的。1807年設立M.D.(Doctor of Medicine, MD)學位時歐美醫學仍不算進步,當時美國的大學也無博士學位。
歐洲醫學一直到1840年之后德國科學家將實驗室科學研究方法帶入醫學領域,歐洲醫學才出現突飛猛進的進步,美國醫學的進步又更晚,19世紀美國醫師的地位與江湖郎中差異不大。
擴展資料:
部分學科的博士畢業生通常有特別的學銜,例如醫學博士畢業生常稱為醫學博士 (M. D.), 教育學的“專業學位”博士畢業生常稱為教育博士 (Ed.D) 等。較特別的是法律博士 通常是已擁有其他學科學士學位的法學學生的基本學位而并非高級學銜。
我國的醫學教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有所不同,醫學教育是從大學本科開始的,一般有五年制,七年制和八年制,分別授予醫學學士,醫學碩士和醫學博士的學位。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PhD
百度百科-md